1
膝下无子的宣平侯到村里选继承人,一眼就看中了模样英俊的我和幺弟。
爹娘舍不得幺弟,想把我送给宣平侯。
幺弟却一把将我推开,抢先跪在宣平侯脚边,求他将自己带走。
还控诉我们虐待他,想认侯夫人做娘。
临走时,他得意地向我炫耀:「好哥哥,你就安心当个种地的,这辈子轮到我状元及第,迎娶公主了!」
我垂眸不语,拼命掩盖着内心的激动。
他不知道,宣平侯夫妻根本就是一对恶魔。
这辈子终于有人替我下地狱了!
1
世人皆知,侯夫人出身微末,年少时无意救了落难到小阳村的宣平侯。
宣平侯爱妻如命,即便侯夫人无法孕育子嗣,也许她一生一世一双人。
为了延续香火,宣平侯带着侯夫人大张旗鼓地回到小阳村选儿子。
我爹曾和侯夫人沾亲带故,我和幺弟又是小阳村最俊朗聪明的男孩,他们理所当然来到了我家。
幺弟先天不足,爹娘舍不得,所以宣平侯夫妻选中了我。
谁知他们要带我离开时,幺弟冲过来狠狠将我推开,跪在侯夫人脚边砰砰磕头:
「贵人!贵人!泽儿不想留在小阳村被爹娘兄长打骂了,求您做我的新娘亲,带我走吧!」
我被狠狠推到一边,看着跪在地上的幺弟谢云泽,飞速整理着自己的思绪。
娘蹙了蹙眉,下意识去拉扯他:「你这孩子,瞎说什么!」
谢云泽不管不顾,跪在地上拼命磕头:
「贵人,泽儿知道您能带我走,我今后一定孝顺您,凡事都听您的话!」
侯夫人感兴趣地挑了挑眉。
爹有些尴尬,犹豫地看向宣平侯:「侯爷,这......」
宣平侯看了我一眼,我低头躲开他的视线,做出一副胆怯害怕的样子。
前世共处十余年,我清楚知道宣平侯最厌烦畏缩怯懦之人。
果然,他见我躲闪,冷嗤一声不再看我,随手指了指跪在地上的谢云泽:
「那就他吧,身体弱点就弱点,侯府养得起。」
此言一出,谢云泽喜不自胜,当即就改口叫宣平侯夫妻爹娘。
我爹和我娘见状,无奈地叹了口气,只能认下了这个结果。
只有我死死低着头,拼命掩去嘴角的笑意。
2
没错,我是重生的。
没猜错的话,谢云泽也重生了。
前世我被宣平侯夫妻带走,成了侯府唯一的世子。
在侯夫人的培养下,诗书骑射样样精通。
再加上一副俊郎的面容,未曾加冠就天下闻名。
后来更是高中状元,被圣上赐婚迎娶长公主。
人人都道我沈云清命好,得了宣平侯青眼,从乡野村夫一跃成为公主驸马。
可没人知道宣平侯夫妻根本就是一对恶魔!
我刚到宣平侯府的第一天,就因走路姿势不够稳重,被狠狠打了板子。
又因身段不够清瘦风流,被克扣饮食,每日只能吃一个馊馒头。
挑选继承人根本就是个幌子,他们只是受不住旁人嚼他们没有子嗣的舌根,想把我培养成全京城最完美的儿郎,好狠狠打那些人的脸。
我被逼着念四书五经,学君子六艺,还要保持容貌俊郎,身材颀长。
一旦出了差错,就会被施以酷刑。
关小黑屋、用针扎我的指甲、拿鞭子抽我的身体、将我死死按进水里看我窒息挣扎......
我无数次寻死,都会被他们请最好的医官救活,再进行更残酷的折磨。
我曾向偷跑回家向爹娘求助。
还没进门就被谢云泽打了出去。
「沈云清,你抢了我的机缘,锦衣玉食当侯府世子,还要来我面前炫耀你过得多好吗?」
「你欠我的,我这辈子都不想看见你!」
被侯府的人抓回去后,侯夫人亲自夹了烧红的炭,烙在我的大腿内侧。
我的皮肉被烫熟,痛得甚至叫不出声。
就此熄了逃跑的心思。
直到后来,我用尽一切手段搭上了长公主洛永嘉。
借洛永嘉的手,才逃离了宣平侯府这个魔窟。
却不想才出狼窟,又入虎穴,落进了另一个深渊......
我摇摇头,收回了思绪。
重来一世,我定要远离宣平侯府和京城的那些恶魔。
看着满脸喜悦的谢云泽,我有些不忍,还是提醒了他一句:「云泽,京城复杂,不比小阳村自由......」
谢云泽瞪我一眼:「住口,这辈子当大少爷过好日子的是我!以后你就是个村夫,凭什么对我指手画脚?」
我不再讲话。
良言难劝找死的鬼。
既然他执意如此,那我也不好再多说什么。
祝他成功吧。
3
宣平侯府的马车走后,爹娘深深叹了口气。
娘拉着我的手,双眼含泪:
「云清,之前让你跟侯夫人走,不是爹娘不爱你,是因为你弟弟他从娘胎里出来就体弱,娘怕他去侯府不习惯。只是没想到你弟弟她......」
声音哽咽而愧疚。
我安抚地拍拍她的手。
爹娘只是平民百姓,侯爷要选儿子,自然不能违抗命令。
选择将我送走,也只不过是因为我更健康强壮,生存的几率更强。
况且在他们眼里,跟着宣平侯夫妻走,是要去京城当大少爷过好日子。
所以我从未怨过他们的选择。
娘给我煮了碗香糯的米粥,又蒸了几个热腾腾的包子。
感受到食物的温度,我终于有了重活一世的真实感。
即便只是寻常农家的粗茶淡饭,但也比侯府的生活舒服得多。
没有锦衣华服、琼浆玉露又算得了什么呢。
虽然小阳村的日子清贫,但我不用晨昏定省地请安,不用为了练字将手指写得血肉模糊,不用每天只吃馊掉的冷馒头,不用挨板子,不用和京城的少爷小姐勾心斗角......
我很知足。
反观谢云泽,不,现在已经更名叫沈云泽了。
沈云泽进侯府的第一天,就被关了小黑屋,勒令下人不许给半点水米。
只因他的身段也不够潇洒风流。
侯夫人给他买最好的锦衣华服,用最好的笔墨纸砚。
请来最有经验的夫子,养得如同真正的侯府世子一般精细。
但也会因说话重了,走路快了,背书慢了等一些小事将他往死里打。
宣平侯冷眼旁观,只会劝侯夫人消气,从不管沈云泽的死活。
沈云泽一次次被打得神志不清,将前世我的遭遇都经历了个遍。
但不同的是,他从未燃起过逃跑的心思。
甚至侯夫人带他回了小阳村,他也高昂着头,居高临下地笑我是个村夫。
对侯府的生活只字未提。
4
沈云泽回小阳村那天,我正将采来的鲜花捣成花汁。
前世侯府生活十余年,为了讨好侯夫人,我对京城女子喜爱的妆品颇为熟悉。
虽是女子用的物什,但利润十分可观。
借着前生的经验,我做起了胭脂生意,以此改善谢家的生活。
沈云泽来时,我的粗布衣裳因采花被泥土沾了一身,和他华贵的锦袍形成鲜明的对比。
他满眼嘲讽:「谢云清,落魄成这样,你也不嫌寒碜。」
我眼皮都没抬,继续捣着花汁。
沈云泽见我不理她,一脚将我的花汁盆子踢翻:
「大胆刁民,本少爷可是侯府世子,见到本少爷还不下跪!」
我愕然,抬头震撼地看着他。
不是,他去侯府这些年,除了挨打,竟是半点也没长脑子吗?
本朝不兴跪礼,平日下跪,无非是百姓跪祖宗皇室,或者奴籍跪官员。
我乃清白的农家子,且不说他只是个侯府收养的世子,便是见了宣平侯,我也是不必跪的。
见我没动,沈云泽又转头吩咐小厮:「安福,押这个贱民跪下。」
我眨了眨眼。
安福我也认得,是侯夫人身边最忠诚的狗。
平日里,侯夫人吩咐的针刑鞭笞,很多都是安福代劳。
难得回家一趟,不趁机告状逃跑就算了,竟然还带着平日欺压自己的人来我面前摆威风。
这得是多恨我啊。
安福理都没理他,站在一旁岿然不动。
沈云泽自觉丢了面子,恼羞成怒地要来打我。
我扣住他扬起的手腕,认真注视着他的眼睛:
「沈云泽,你要做你的侯府世子就好好做,别来惹我,代价你付不起。」
沈云泽气急败坏:「谢云清,你别得意。等将来我娶了长公主,成了驸马爷,我看你到时候跪不跪!」
我恍然。
原来是惦记上了洛永嘉。
我几乎要笑出声来。
我躲在小阳村避之不及的变态,居然是他眼里的香饽饽。
也罢,各人有各人的缘法。
我摇摇头不再理他,发誓赚够了钱就带着爹娘下江南,离这帮子人远远的。
可谁知,侯夫人找到了爹娘,说要将我也带去侯府。
「让云清也跟我们走吧,和云泽做个伴,将来我与侯爷还能为他们挑个好媳妇,谋个好前程。」
我与沈云泽齐齐变了脸:「我不愿意!」
5
我和沈云泽的意见自然是无效的。
侯府势大,侯夫人放话要接两个男孩去侯府当大少爷,哪有我们说话的份。
爹娘哪怕再舍不得,收了侯府一笔不菲的银子后,也就默许了这个决定。
毕竟他们还年轻,完全可以再生一个。
沈云泽跪在侯夫人脚边,一如三年前他央求侯夫人带他走的样子。
只是还未开口,就被侯夫人一脚踹开。
安福将他拖去一旁,摸出锐利的银针狠狠扎入他的指甲。
沈云泽痛得几欲昏死,额头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,不再言语。
侯夫人将目光转向我。
我顺从地上了侯府的马车。
本想着,今生远离纷争安稳一世,谁料天不遂人愿。
既如此,我也不是个怕事的。
毕竟我恨得刻骨的仇人,可都在宣平侯府。
沈云泽盼着我倒霉,故意夸张地捂着鼻子:
「好臭。母亲,兄长的衣裳这样脏,像个下人似的,待会儿下车平白叫人家以为我们侯府来了个讨饭的......」
侯夫人看了看我沾了泥土的粗布衣裳,不悦地皱紧眉头。
沈云泽佯作无辜地提议:「不如让兄长脱了衣裳,裹了席子叫小厮从偏门抬进府,就推说是新添的家具,也免得旁人看见兄长的脸,让侯府闹了笑话。」
恶毒之心昭然若揭。
但敏锐地戳到了侯夫人痒处。
侯夫人爱洁,眼里容不下半点脏污,已经在认真考虑沈云泽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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